一、竞买人基本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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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作为竞买人,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如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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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在地属于限购城市(如上海)时,竞买人必须符合当地普通商品住房的限购及购房资格要求,否则法院不得准许参与竞拍。
二、购房资格方面的要求(以限购城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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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房产所在地现行的购房资格政策,例如:户籍、社保或个税年限、名下现有住房套数等都要满足当地规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房管部门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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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发布拍卖公告时会明确要求“竞买人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报名时需作出承诺;成交后、出具《成交裁定书》前,法院还会再次审核自报名至裁定期间持续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如不符合,将不予出具裁定书,视为不能成交。
三、需要准备的主要材料(常见清单)
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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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夫妻共同出资,有的法院会要求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等,以核查家庭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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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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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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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在地房管或住建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有的城市由房管、住房公积金中心等联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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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名下房产查询证明等,用于核实是否符合限购和首套、二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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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及资金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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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开通竞拍账户,按公告要求缴纳保证金(一般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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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按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余款,并配合法院、银行、房管部门办理过户、贷款等手续,上述支付凭证也属于重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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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院审查与法律后果
法院会在两个关键节点审查资格:一是报名、确认是否允许参与竞拍;二是在成交后、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审核竞得人提交的购房资格证明,要求资格在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若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借名买房,或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逃避债务,人民法院可以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已出具的拍卖裁定也可能被撤销,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五、实务操作建议
报名前先致电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如上海“962269”)或当地房管部门,确认自己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

购买法拍房,需要同时满足“有购房资格”和“具备竞买人基本条件”,并按法院及平台要求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