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解冬接受上海证券报独家专访,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30条”落实情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
上海证券报:“十四五”开局之年,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基本达成之际,上海将如何进一步推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解冬: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新起点上迈向更高发展水平的起步之年。上海将强化使命担当,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机构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打造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新平台;发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和海外融资服务,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指导下,探索开展人民币离岸交易。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编制并发布《“十四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加强“后2020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谋划,持续深化“金融30条”的推进落实,研究出台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相关文件。
三是聚焦“三大任务”,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动临港新片区在扩大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进一步先行先试,打造统筹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进一步深化“浦江之光”行动,加强科创企业的“孵化培育”,聚焦“硬科技”,持续深化科创板建设,探索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生态体系。深入推进长三角金融服务“同城化”,以长三角国家级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抓手,推动金融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高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吸引和培育国际领先的金融科技企业,深化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
四是继续做好金融支持“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工作,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政策,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动在沪主要金融机构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智能制造等重大产业的金融支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全力支持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鼓励金融在上海“五个新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城市数字化转型,推动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增量扩面,落实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维护金融稳定。加强监管协同,强化地方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上海市)的信息共享和重大事项沟通,加强央地协同、部门协作、信息互通。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加快建设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贯彻落实《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地方金融组织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市区联动,做好个案处置,加强风险预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加快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
上海证券报:作为“金融30条”的重要成果之一,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取得明显进展。未来,针对临港新片区金融创新,将从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解冬:去年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等联合发布“金融30条”,这为我们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一年来,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金融30条”取得了重要进展,“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累计达到115项,超预期完成阶段性目标。
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是“金融30条”的重要内容之一。聚焦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支持打造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我们会同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形成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比如,去年3月,在临港新片区率先推出了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企业可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我们还推出了一次性外债登记(取消试点企业外债逐笔登记管理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等政策,进一步便利企业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这些举措,我们将适时复制推广到更广泛的区域,惠及更多企业和地区。
面向未来,我们将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聚焦制度创新,实行更大力度的压力测试。尽快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探索取消外债额度和登记管理,推动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探索更高水平的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参与交易,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持续优化国际转口贸易、离岸转手买卖等金融服务,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打造离岸贸易集聚区。
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上海证券报: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处置P2P风险过程中,上海取得哪些成就?接下来,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金融市场秩序,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开展工作?
解冬:目前,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上海市委政法委、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沪派出机构强有力指导和支持下,上海市公安、信访、网信、市场监管、宣传、金融等部门合力共治,上海辖内非法集资发案数逐渐下降,涉非风险明显收敛,上海全市P2P网贷机构已全部退出网贷业务,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了专门法的制度保障。接下来,我们将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力指导下,进一步发挥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功能,优化央地协同、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央地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对接协作,依托有效工作机制,发挥各部门合力和各区政府属地工作优势,防范和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加强对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确保行业健康稳定运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教引导力度,持续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积极探索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新路径。
上海证券报:目前,上海辖内七大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有哪些特点?后续在促进这些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方面,有什么规划和思路?
解冬: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自成立自来,针对“7+4”类地方金融组织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为上海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夯实了制度基础。截至去年底,上海地方金融组织总数2645家,资产总额近2万亿元,从业人员近3万人,利用小额灵活的行业特点,贴近百姓民生需求,响应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提供了服务民生、普惠包容的金融服务。
下一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坚持“强监管、促发展、防风险”并重的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二是科技赋能,构建监管技术基础设施。通过加快建设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不断提升监管数据采集、汇总、统计、分析的科技水平,着力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的效能;三是分级分类,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工作。积极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完善市区两级监管机制,夯实属地责任和执法基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四是扶优限劣,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加强行业清理整顿,大力支持吸引优质头部企业在本市新设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培育龙头机构,做好示范引领,增强行业实力。切实发挥各行业协会作用,营造良好行业生态环境。
备注:以上文字图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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